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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规范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
[2008-3-18]来源:郑州广播在线 作者:王莹 人气:
郑州市政府17日下午以政府令的方式公布《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管理办法》,规范建成区范围内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的设置标准。
该《办法》主要针对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包括电子显示牌、灯箱、泛光灯、吸塑灯等带有照明装置的标示(志)牌等设施,临街设置的门店招牌设施以及营造景观照明和建(构)筑物外体照明。市政府要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美化市容、内容健康、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设置,设置规划和标准要符合要求:霓虹灯设置在建(构)筑物门楣或檐口以下的,要严格控制体量,和建(构)筑物相协调;在同一建(构)筑物上设置的霓虹灯、门头牌匾,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要相协调。内容要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独立支撑式霓虹灯不得占压盲道、人行道;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相似或冲突。
《办法》规定,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有关设置单位要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的应在三天内修复,过时、过期或破损影响市容的,设置单位要更新或拆除。目前设置的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不符合已公布标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重点街道、路段的沿街建(构)筑物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划,安装外体照明灯饰。市政府要求,除举办重大活动时,城市夜景照明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违反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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