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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竞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 项目编号:NNZC2008-1136C 二、项目内容: 南宁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一、规划原则:在遵循城市规划的“整合原则,经济原则,安全原则,美学原则和社会原则”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保证功能、经济实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做到合理布局、主次兼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明确照明节能指标和措施。全面推行规划评审和规划管理制度,突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引导资源节约的前瞻性和权威性的作用,从源头上把好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关。从严确定规划强制性内容,并实行长效管理。二、规划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4、《“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建办城[2006]48号)。5、《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纲要》。6、《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规[2002]218号)。7、《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8、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0、民用建筑设计规范JGJ/T16。11、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DB31/T316。12、有关规划参考指标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三、规划目标:(一)规划总目标。《南宁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以《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为依据,在充分评估南宁市城市照明现状的基础上,满足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要求,通过面、线、点的夜间光环境塑造,突出城市特色,并着重达到以下规划目标:1、满足城市道路功能照明的要求;2、通过景观照明及美化城市夜景,突出城市特色;3、提倡绿色照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可靠,综合治理光污染;4、通过近远期相结合,使宏观规划更具有可操作性。(二)规划分目标。1、城市道路功能照明分目标:城市道路功能照明以满足要求、保证安全为出发点,近期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照明水平、路灯监控系统覆盖率和塑造城市形象为目标。远期围绕满足提升城市形象需要,提高城市道路功能照明总量,高标准满足环保节能的要求,展现南宁市的形象及实力,做到路灯管理、建设的现代化、科学化、自动化、规范化。2、城市景观照明分目标:通过功能区域的景观亮度的规划、景观道路桥梁和河道的亮化、美化及重要城市节点的景观照明设计,体现南宁市“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发展格局,突出南宁市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充满经济活力的交通枢纽特点,形成层次清晰、明暗得当、富有特色、流光溢彩的夜间光环境。四、规划范围:本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为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2010年规划建成区范围总面积为216平方公里。其中:(一)重点线路:民族大道全线、机场高速路、壮锦大道、白沙大道、竹溪大道、青山路、双拥路、桃源路、滨湖路、长湖路、东葛路、朝阳路、友爱路、大学路、星光大道、五象大道等。(二)本次规划重点区域详细规划范围:会展片区(含五象广场节点,约110公顷)、南湖片区(约90公顷)、邕江两岸(约135公顷)、五象新区等重要区域作为本次规划重点区域详细规划范围。五、规划要求:(一)从南宁市总体布局出发,在对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照明现状进行回顾和评价,总结现阶段城市照明发展成就与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问题。(二)结合城市发展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深入分析城市照明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合理预测城市照明发展趋势。调整和完善城市照明在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定位,强化功能,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推动区域社会与经济发展服务。(三)强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有机协调,对涉及的景观元素进行整合,在合理利用原有资源基础上,进行发展的现实选择与引导,促进城市照明的可持续发展。(四)确定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的城市夜景构架和特色突出的照明布局,实现统筹发展与协调发展。在宏观研究的指导下,确定城市照明远景目标和总体布局,合理进行城市主体构架、地标性景观、城市窗口景观、人文与自然景观、城市开放空间、景观视廊与视窗、公共设施景观、城市住区等不同功能分区照明设计。(五)确定发展目标与规模,并对城市照明总体目标进行时空分解,形成近期若干具体建设目标,制定目标导向下的近期建设行动计划,并制定政策措施和建议作为规划实施的保障。(六)提出主要的控制指标,完善控制性规划及重要分区节点的详细规划,合理引导城市照明空间形态结构,完善城市照明功能布局。(七)塑造城市品牌,强化城市形象,提升南宁中心城市的地位。合理利用城市自然资源,构筑都市特色景观体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升中心城市鲜明形象和地位。(八)指导南宁市城市照明的具体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全面促进城市照明的健康、高效、安全、科学有序发展。六、规划进度2008年5月中旬―2008年11月下旬(一)总体规划编制。1、设计单位进行调查,听取城市照明管理部门介绍,收集相关资料,现场踏勘,必要的测试。2、分析、消化调研资料,做调研报告。(内部)3、确立规划定位,及定量定性指标与内容。 4、撰写文本,做分析与分布图,及表达规划设计理念的效果示意图和多媒体演示图,形成专项规划初步方案。5、2008年7月中旬:中期汇报,召开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征询意见会,业主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6、2008年7月下旬:根据有关意见修改规划设计,形成第一阶段成果,组织专项规划成果评审。(二)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编制。1、2008年8月上旬-10月上旬:根据评审通过的专项规划成果进行重点区域的详细规划编制。2、2008年10月中旬:递交详细规划成果,组织评审。3、2008年10月下旬:完善规划内容,递交最终成果。4、2008年11月上旬―11月下旬:递交规划成果报批稿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七、规划成果:(一)总体规划(照明专项)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表格(附带简要条文)规划图册和基础资料汇编(以上部分提供精装本20套和光盘5套,含缩图)、规划展板(A0图板1套)、多媒体汇报材料(1套)。其中规划图册(图纸分现状图和规划图,图幅及图纸比列与城镇总体规划一致,图面应标明图名、规划年限、比列、图列、编制单位、日期等)包括:1、城市建成区域、规划区域范围、功能分区图;2、城市照明现状图(局部图片);3、城市10KV照明配电网现状图;4、城市照明设施现状及分析图;5、功能照明设施现状图;6、景观照明设施现状图;7、城市照明功能分区图8、功能照明分级图、表;9、景观照明分级图、表;10、城市照明规划图(局部效果图);11、城市10KV照明配电网规划图;12、城市照明设施规划及分析图;13、功能照明设施规划图;14、景观照明设施规划图;15、景观照明总体框架图、亮度分级图、光色分布图;16、用电负荷估算表;17、配电点分布图、控制网络图;18、维护管理基地分布图;19、其他有关图纸资料。(二)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照明专项)文件。规划文本精装本20套和光盘5套、规划展板(A0图板1套)、多媒体汇报材料(1套)。(三)专题研究。1、城市建(构)筑物景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改造)、管理等问题;2、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与法规,规范和完善地方性法规的问题;3、城市照明维修养护管理与基地设施设配套建设的问题。以上成果制作成电子文件光盘一份。以上型号规格只作参考,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名或报价人资格: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2.具有城市规划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四、报名或购买相关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08-05-13至2008-05-20止(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室)财务室报名或购买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售价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代办邮寄,邮资自付。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08-05-21 09:00:00整在南宁市金湖路59-1号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截止,逾期不受理。 六、备注: 商务、技术咨询:姚光雄,咨询电话:5530429 七、招标代理: 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新城支行 帐号:45001604255050512727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电话:0771-5555263 传真:0771-5555267 联系人:帅亚蓉 联系人电话:0771-5555263 八、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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